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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0-03-17 11:42:17.0   来源: 山东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作者:     【     

鲁人社办发〔2010〕32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地震局: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取得快速发展,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省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基本覆盖到了各乡镇(街道),有效地弥补了专业地震队伍覆盖面小的不足。基层地震群测群防人员长期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默默无闻,风雨无阻,坚持每天定时观测、报送相关信息,为我省的防震减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全面提升我省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激励在基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我省防震减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震局决定:今年在全省表彰一批基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此次拟表彰先进集体40个。参评范围为:市级及以下承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部门、单位、组织或集体

(二)此次拟表彰先进个人80名,其中,记二等功奖励30名,记三等功奖励50名。参评范围为:市级及以下承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部门(单位)中,长期从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人员;长期在基层从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人员及长期业余从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工作部署扎实、措施得力,在全省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3.领导班子团结合作、廉洁、勤政、高效、管理严格,纪律严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规划、共同落实、共同发展。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品德高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关心集体,服从组织,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工作表现

热爱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在地震群测群防岗位忘我工作、艰苦奋斗,地震观测资料连续可靠,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在全省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地震群测群防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3)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受奖励的人员,从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不低于5年。其中记二等功奖励的,从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不低于10年。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震局共同组成“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承担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开拓创新,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各市地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共同推荐。原则上每个市推荐先进集体的数量不超过本市所辖县(市、区)数量的三分之一;每个市推荐先进个人的数量不超过本市所辖县(市、区)数量的三分之二,其中,在基层具体从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人员比例不低于所推荐人数的50%。

    呈报单位要写出推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明确排名顺序,并写明建议给予先进个人的奖励等次。
   
各市按要求推荐上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查并组织评选,最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四)申报的先进集体,要填写《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并附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须用16开纸打印),并另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充实,重点突出,与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各一式二份、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地震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3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同时,将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eqsd.gov.cn

四、奖励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震局对评选出的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给予记二等功、三等功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章。
    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8959540

附件:
1.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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