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鲁震发救〔2009〕62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各市地震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推动县级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步伐,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鲁震发救〔2009〕47号)要求,在市局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局对申报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市、区)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获得第一批“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市、区)”称号的单位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章丘市地震局
济南市市中区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市南区地震局
青岛市黄岛区地震局
淄博市临淄区地震局
枣庄市市中区地震局
东营市河口区地震局
蓬莱市科学技术局
潍坊市坊子区地震局
潍坊市奎文区地震局
文登市地震局
邹城市地震局
日照市岚山区地震局
莱芜市钢城区地震局
莒南县地震局
费县地震办公室
滨州市滨城区地震办公室
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地震 应急 预案 示范县△ 通知
山东省地震局办公室 2009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