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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生的SARS事件,不仅是一次恶性疫病灾害,并且是一次全球性公共事务危机,对我国政府治理结构和能力提出了重大挑战。这次SARS灾害事件,表面来看是个公共卫生领域的问题,但实际对交通运输、教育秩序、商品零售等领域也产生了巨大冲击,其直接和间接损失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构成显性威胁和隐性威胁。提出"国家公共安全"概念,是对延伸了的"国家危机"概念的反映,旨在充分认识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环境安全等社会经济因素对于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影响。SARS事件证明,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是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政府必须承担前线指挥者和后方担保者的角色,只有政府才能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置于首位。建设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技术系统,已经成为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突出问题。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不少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已经先后成立了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和应急事务处置机构。如美国成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总署",下设减灾局、抢险应变与复原局、行动支援局等7个局以及10个地区分部;日本各级政府均设有"防灾会议"(灾时自动转为灾害对策本部),并下设防灾中心;俄罗斯成立了"国家紧急事务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韩国成立了"防灾对策本部";孟加拉国成立了"国家灾害管理部"等。美国通过立法,将紧急事务定义为:任何危及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威胁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需要立即予以处置的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风灾、火灾、水旱灾、火山喷发等;技术灾害,如核事故、危险品泄露等;人为灾害,如火灾、交通事故、恐怖事件等。这些国家的灾害综合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机构建设即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为我国及我省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长期以来,我省乃至全国的灾害管理体制实行单一灾种为主分部门管理的模式,各涉灾部门自成系统,各自为战。当重大灾害发生时,政府成立非常设领导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抢险救灾。这种管理体制,虽然在长期的防灾减灾管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急待改进的问题。主要是:缺少政府直接领导的常设的专门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缺少综合性的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技术系统;缺少应急救灾的统一命令原则和一元化领导原则,不利于部门协调和救灾决策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救灾实效;缺少防灾减灾救灾系统思想指导,资源不能共享,信息难以沟通,指挥系统重复建设,不利于灾害的全过程综合管理,难以突出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处于被动救灾的境况。
目前,北京市、青岛市人民政府在认真汲取SARS事件教训的基础上,参照先进国家经验和做法,正在酝酿筹建专门的综合性的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技术系统。山东做为一个经济、人口大省,在建设"富而美,大而强"新山东的过程中,也应尽早考虑并解决好这一问题。为此,建议我省尽快建立具有以下特点,适应我省公共安全需要的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技术系统:
⒈政府领导:设置专门的政府职能部门或权威机构负责防灾减灾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
2权力集中、资金有保障: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被最高领导人授于广泛的权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
⒊实行灾害的分级管理:根据灾害的种类、规模、发展趋势和社会影响程度等划分灾害等级,并限定由相应级别的防灾减灾指挥体系来实施防灾救灾;
⒋建立防灾减灾中心:行使领导机构的经常性管理职能,贯彻领导机构应急决策,实施应急指挥、调度;
⒌重视灾害的预防和依法管理:在灾害管理方面进行立法,制定规划、规范、标准、应急预案,开展危险性分析、预测预防、救援技术研究,建有完善的信息、通信、预测系统;并经常开展全民防灾教育;
⒍强调防灾减灾管理的综合性、系统性: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垂直管理,协调统一各涉灾部门的行动,工作程序明确,实行系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当前,我省急待建设"应急处置技术系统"。该系统建设,应当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平台,建立全省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灾害基本信息数据库、应急救援能力数据库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
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应当包括城市公用交通网络,城市公用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及管线网络等;
灾害基本信息数据库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农林病虫灾害以及重大火灾、突发性疫病灾害等灾害基本信息;
应急救援能力数据库应当包括消防、医疗、救灾物资储备等救援能力分布的有关信息;
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应当以各个数据库信息为基本依据,建立各个灾种的灾害预测与灾情趋势判定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灾害图像实时传输系统等。
全省应急处置技术系统建设,可以为各涉灾部门共享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创造条件,也可以为省政府应对各种灾害和突发性危机事件提供比较全面翔实的信息依据,使政府应急指挥决策建立在更加全面科学,更加具有应急反应能力和更加系统化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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